我在北电当教兽(151-155)(4/8)
70%,这一块有时还多是艺人自己在跑,公司或多或少会帮一点,如果重心是国内,就只会有很少的支持。
普通艺人约和专业艺人约分成比分相应提高了一个档次。
顶级人约,一般签约二到五年,在实体销售方面,公司和艺人分成比是:50%:50%。实体销售后续利润分成比是:25%:75%。商业演出和各类活动利润分成比是:50%:50%,这一块看似公司公占比少了,可相应的当红明星出场费和商演的报价也是很高的。
海外推广及活动方面(包括港澳台地区):利润分成比是:15%:85%。
见刘若英看完了,叶冷松才开口说:“我给韶涵的是普通艺人约,还是三年两张唱片的合约,合同期满,韶涵是想去、想留公司都会尊重她的意思,如果再续约,可以再谈升合约的事宜。”
这条件可以说是非常好了,正常对于新人和普通艺人,公司都会想尽办法来压榨剩余价值,合同签的也非常长,就是防止艺人红了后就跳槽了。
叶冷松只给了三年,还有两张唱片的保证,这对一个当红歌手来说都算是可以接受的条件了。所以刘若英也没想到叶冷松就这么简单的就开出来这种优厚的条件,让她原本来想讨价还价的话,就咽了回去。
第一百五十三章对赌协议与仙剑
叶冷松又笑着说,“我还有个对赌的协议,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?”
“可以啊,您说。”刘若英听叶冷松说有对赌协议,也有些兴趣。
“合同签下来后,这首张专辑我会亲自监制。发售后,如果卖不到白金,除了成本,所有收入都归韶涵的,即便公司亏损,也有保底的三十万辛苦费。销售超过单白金,有二十个点的分成,双白金十五个点,三白金十三个点,四白金以上十二个点。”
这种对赌不仅让刘若英一愣,连黄磊、周慧敏、张韶涵都为之一愣。
一般艺人和公司对赌都是销售越好,分成越高,这也是公司为了让艺人更加卖力认真的办法,可是叶冷松反过来了,销售越好分成越低。
不过也不得不说,这条件没什么可质疑的,毕竟一个刚出道的新人歌手想卖到白金是很难的,能拿到金唱片,五十万张的销量就算是满意的结果了,更何况是一百万张。
这条件对张韶涵来说可以算是旱涝保收,就算达到了一百万张,也只是和她所签的普通艺人约一样的分成比,只有超过二百万张才会比现在要签的合同分成低。
所以刘若英看了一眼张韶涵后,稍微思考了一下,就点头答应了,同意签这个对赌协议。
刘若英虽然也非常看好这几首歌,对这张还没面市的新专辑也很期待,可张韶涵作为新人,真要卖到白金唱片以上的销量,刘若英感觉还是没有太大可能的。
前面最重要的都谈完,剩下的基本都算是添头了,也就是发售过后的宣传以及后续的商演等内容了,叶冷松都很大气的满足了。
商演每年最多只安排十五场以内,不再过多要求更多更频繁的商业演出,商演的所有费用,都由公司报销。入住的酒店要在四星级以上,机票也要商务舱以上。还有台湾地区的发售与宣传,公司也会全力配合张韶涵。
一切谈妥,兰迪充当了叶冷松的临时大秘书,把合同样本草拟了一下,双方看过后都没有什么意见,就找人打印了出来。
明天上午到公司正式签合同,虽然公司还没有装修好,可在那签意义不一样,一是让刘若英和张韶涵看到公司地址,让她们了解叶冷松并不是皮包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