妖刀记(1-44卷全)

分卷阅读552(3/4)

有据,斤斤计较了,随便换个乡下官衙的老爷,未必能有这般条理。”胡彦之道:

  “禁道那边能以死一个人收场,在我看来,已是难能可贵。这事怕还没完,两边你都得留神;仇恨这种东西,没这么容易的。”

  只有在这个时候,他看来才像是一名十八九岁的普通少年,全然想像不出他刚统合了东海最负盛名的几大邪派,即将在江湖上掀起偌大风波。

  “哎呀呀,盟主大人说得什么话来?明明是你留我。那厢怕要放饭啦,去晚了没有鸡腿饽饽,光想到我心都快碎了。”耿照笑起来,片刻才道:

  “老实说我不知道。我不能知道的理由,正如你不能知道。我只晓得他被妥善处置,再不能出来害人,这样一来面对你时,我便用不着说谎。”

  胡彦之伸了伸懒腰,嘻皮笑脸道:“不过,我也不是没话问你。既然大伙一块儿喝茶这么巧,不如你告诉我,我那作恶多端的兄长,人在何处——”

引燃了薛老神君骨子里沉睡既久的跃跃惴惴不安于室,只能碎着嘴皮子稍稍抒解。连抵狩云自己都快忘记,上回有这种不安中带着期待的心思,是多久以前的事了。

  令时暄之妹令雨亭,因奸致命,以“折伤”论处,奸淫者惟死而已。那人落入官府手里,一且证据确凿,便只能等待秋决,差别仅在于:行刑的是耿盟主,而非东海臬台司衙门。

  “我不怪你杀人。我怎么说也算是个好人罢?身上不也背了几条人命,人在江湖,本是如此。况且,你并不是逞一时血勇,滥杀无辜。我可是捕圣弟子,也读过《建武律》的。”

  建武律浅显易懂,为白马王朝的政令推行,起了极大的作用。直到由陶元峥主持的大典修订完成、孝明帝颁行全国之后,仍有许多偏乡县衙按旧律断案,屡禁不绝,可见影响深远。

  “建武”是独孤弋登基用的年号,为方便新朝统治,在萧谏纸、陶元峥的主导下,以碧蟾王朝的旧律为本,废除繁苛无理的部分,应时添新,因地制宜,推出了一部临时法典,被称为“建武律”。

  盟主,实是令人难以预料——她忍不住想。薛百縢不知她心中忖度,兀自叨絮著。“上一个这么干的,被骂作‘薮源魔宗’,非但死得连骨头都不剩,还能止小儿夜啼,简直同妖魔鬼怪没甚分别——”

  “杀人这事,永远都不能习惯,也不该习惯,我不会说你的难受没道理,或许那便是‘好人的证明’。须考虑到受害者的心情,你能原谅凌虐你的人,那是你宽宏大量;要求所有人都这样,只怕就过于傲慢了。

  至于其他罪人施以鞭刑、断指、十年苦工等,则是“杖责一百,流刑千里”的折换,各地判例中不乏参酌。胡彦之在平望跟随“捕圣”仇不坏时,也没少看了此类文档,听耿照随口发落,略一转念,便知其背后依据。

  “你现在,还觉胤铿那小子野心大么?要不是我识得耿家小子……识得盟主在前,也不算一无所知了,怎么听他才像是野心家。他日传入江湖,又一魔头横空出世,搞风搞雨为祸武林,引来无数正道围剿。胤丹书殷鉴不远啊。”

  而《建武律》于刑罪上与历朝最大的不同,在于严惩强奸。此前历代,由于女子地位卑下,强奸罪处罚甚轻,至多判囚一年,还有两造皆罚的荒谬处置,许多受害的妇人为免遭罚,不敢声张,强奸犯竟是连公堂都不用上的,逍遥法外,一犯再犯。

  耿照在执敬司时读过《建武律》,山下王化四镇偶有纠纷,里正难以调解时,闹到城主跟前,独孤天威也按建武律处置!—倘若他清醒的话。执敬司的文档库里贮存了大量的判例文书,耿照在司中地位卑下,哪里肮脏便派他往哪里扫去,打扫库房乃家常便饭,是以不陌生。